关于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 崔扬 校对人: 李双祚 审核人: 谷丽

2023年8月7日   点击人次: 551    作者:招生就业部

根据《大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大政办发〔2022〕15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2〕17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大连市2023—2024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地在我市辖区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3—2024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同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由所在院校认定);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八)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说明。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说明模板见附件2

三、补贴程序

毕业生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实名制注册后按补贴类型进行申报,毕业生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本次求职补贴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1日,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院将进行公示

招生就业部联系电话:88859716 崔老师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招生就业部